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將於12/24日併案審查由林淑芬委員等17人、黃志雄委員等27人擬具「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」案。
http://www.ly.gov.tw/ly/02_information/0201_lyinfo/meeting_sche/meeting_sche_02.jsp?ItemNO=02010200&ly2210_number=41021
此案將要求教育部訂定非學校教育的準則,實施辦法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訂之。
如此一來,全國各地的自學學生的受教權益才會有同樣的保障。
我們期待立法院能夠給我們一個聖誕禮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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