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國女皇在今年的7月27日頒布 Academies Act 2010,開放讓任何家長、老師、慈善團體和企業成立學校。這些學校將靠國家稅收來維持營運,學生可免費就讀,不得有入學挑選,但不受到地方教育主管機關的管制。
目前英國已經有 203 所的 academies,而其他的公辦學校在該法通過之後皆可申請成為獨立的 academies,目前已經有超過7成以上的學校向教育大臣表示願意,其中有828所已經符合條件在九月開學時就可以成立。
臺灣下週立法院的臨時會將二讀國民教育法的修正案,其中包括了公辦民營的法源,希望在這個法通過的之後,臺灣也能向英國學習,訂出有意義的公辦民營條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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